近体诗中,仄平脚句型(平平仄仄平,中仄平平仄仄平),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用平声,如用仄声既拗,前人谓之“孤平”(除韵脚外仅一平声,七言首字不论不计),这是诗家大忌。如果在该处用了仄声,就必须在本句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平声作为补偿,是为“孤平拗救”,如此仍属合律。孤平拗救的句子等于仄平脚句型的变格,其格式为(五言)“仄平平仄平”,(七言)“中仄仄平平仄平。
孤平拗救较常见,如:
例1
末句“天”,救“恐”。
例2
次句“花”,救“上”。
例3
首句“行”,救“渡”。
例4
次句“行”,就“遍”。
孤平拗救处的字作用大,可以“一平救三仄”:一救本句的孤平,二救上句相同位置的仄拗,三救上句倒数第二字的仄拗。如:
例5
次句“今”,救本句“故”,兼救上句“尚”。
例6
次句“何”,救上句“里”。
例7
次句“登”,救上句“意”、“不”。
例8
末句“何”,救本句“客”,兼救上句“不”。
例9
首句“杨”,救本句“路”;末句“离”,救本句“去”,兼救上句“去”。
例10 末句“烟”,就上句“八”、“十”。
孤平拗救的字使用灵活,不救拗也可以用平声。此例常见。如“萧萧枫树林”、“胡风千里惊”、“云想衣裳花想容”、“月落乌啼霜满天”等。
律句平平脚句型(中仄仄平平、中平中仄仄平平),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忌用平声,否则末尾三字都平,是为“三平调”,或称“三平脚”,它常用于古体诗,近体诗应当避免。
律句仄仄脚句型(中平平仄仄,中仄中平平仄仄),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子如用仄声即成“三仄脚”,最好也避免。实在必要时可以一用。用三仄脚,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应平声,即连用两平声,如“相看两不厌”、“江流石不转”、“犹恐愁人暂得睡”。既然这里用了两平声,倒数第二字如能改用平声,成为变格句型,就合律不拗了。
近体诗是严格的格律诗,除了允许的变格和拗救之外,其他地方一般不得用拗,拗了无救。初学诗者最好先全照正格写作;熟悉正格后,顺乎造句炼词的需要,适当使用拗救、变格及其他。
平仄脚句型最好不要连续两字仄拗,因为这种拗句必然“四连仄”或“五连仄”,虽然对句有救,如例7李商隐《登乐游原》,首句“向晚意不适”全仄,念来毕竟不甚悦耳,所以唐宋以后诗人罕用这种拗句。
拗救是诗律给予作者的一定自由,相当于法律的“但书”,是格律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有利于写得畅达,减免削足适履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