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张云飞 通讯员 王静)今年33岁的高某,在榆林市区红山路民乐巷开了一家招待所,为了非法获利,高某竟然介绍容留卖淫女。10月10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驼峰路派出所在该招待所一举查获涉嫌卖淫嫖娼者6人,并将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的招待所老板高某刑拘。
10月10日凌晨3时许,驼峰路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榆林市区红山路民乐巷一家招待所有人卖淫嫖娼。接到该线索后,驼峰路派出所第五警区中队长张小峰立即带领民警赶到该招待所,将正在卖淫嫖娼的6人查获,并当场将招待所老板高某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10月10日凌晨,招待所老板高某介绍、容留卖淫女杜某、高某、黄某分别与张某、赵某、陈某发生性行为,从中获利110元。
目前,高某因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张某、杜某等6人被行政拘留15日。
10月10日凌晨3时许,驼峰路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榆林市区红山路民乐巷一家招待所有人卖淫嫖娼。接到该线索后,驼峰路派出所第五警区中队长张小峰立即带领民警赶到该招待所,将正在卖淫嫖娼的6人查获,并当场将招待所老板高某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10月10日凌晨,招待所老板高某介绍、容留卖淫女杜某、高某、黄某分别与张某、赵某、陈某发生性行为,从中获利110元。
目前,高某因涉嫌介绍、容留卖淫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张某、杜某等6人被行政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