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海明说过,官司赢了,也不要30米刀,就要大概2万米刀。像楼主所说:如果桑兰真有决心打这场官司,必须在1月25日亲来纽约面对,陈述理由,争取重审,光靠北京的打印机和邮寄文件,恐怕于事无补。如果自己来不了,那么必须立即聘请代表律师出面,否则就是白白输给海明了,让海明利用被告缺席完全胜诉。
这回桑黄又要打自己的小算盘了!聘请新律师吧,再不可能有免费的了,2万米刀能不能够还不知道;自己亲自再去米国出庭吧,至少来回2个人的机票啊、食宿啊都是要钱的,再说了,再去了住哪也是个难题(租房应该都再没有人愿意租给她,就是给足房租也害怕什么东西给使坏或者给他们顺走,还有多少是足了,怕他们住起来遥遥无期不走你也没有办法)。这俩货就是不想掏自己腰包,官司应该是输定了!